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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偏爱我闪婚了豪门大佬童婳傅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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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同学,走神了?(第1页)

林千依被他知识的渊博感到有些钦佩,就这么望着他好看的侧颜,不由得失了神。

慕白侃侃而谈,温润如玉,“而且这次出土的不但有毛笔,也有盛放颜料的砚石,以及把矿物颜料研细成粉末用的研杵。”

她听得很认真,但是,看他看得更认真!

慕白帮她准备好笔墨纸砚。

他转眸看向她时,总结道,“所以林同学,蒙恬造笔的历史要改写,得再往前推两千七百年以上。”

林千依乖巧地点了点头,“记住了,慕老师。”

然后,他朝她勾手,“你过来。”

女孩回了回神,说实话,跟心怡的男神共处一室,她又那么爱他,所以,她莫名紧张。

朝他迈开步伐,她管理好自己的每一个表情。

慕白往后退了一步,林千依心怀忐忑地来到他面前,笔已备好,纸已经铺开。

她稍有些拘谨地看了看他,脸颊微微有些泛红。

“转过去。”他声音温和,也有些老师的威严。

女孩回神照做。

他又对她说,“会拿笔吗?你拿给我看看。”

忽然之间变严肃的感觉,就像是……小学生身后站着一个严厉的班主任。

林千依咽了咽口水,有点紧张地拿起了毛笔。

“这姿势不对。”说着,慕白直接上手,从身后握住了她的手。

林千依身子一僵,她瞪大了水灵灵的眼睛!不可置信的目光落在被他握住的手上。

能感觉到后背隐约贴在他胸膛。

甚至能感觉到,他温热的呼吸缭绕在耳畔。

以及他身上熟悉的,令她迷恋的,淡淡香水味儿!

“林同学,走神了?”

“没没没有!”

然后,他一边纠正她的握笔姿势,一边解说——

“握笔时,大拇指的内侧,要按住笔杆靠身的一方,大拇指处于略水平的横向状态即可,食指的第一节与第二节的关节处,由外往里压住笔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