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第107 回宗(第2页)
林春晓跟林建业仔细商议好了明天一早带着鸡蛋去县城的具体安排,然后就去自己的闺房拿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准备回秦家。
晚饭是林春晓做的,她把中午拿来的那条鱼给炖了,担心一家人不够吃,她又去菜园摘了两个新鲜的茄子跟鱼一起炖了。
主食仍旧是煎饼。
吃晚饭的时候,林春晓就把自己打算明天跟三哥一起去县城卖鸡蛋的事情跟秦家人说了。
一听林春晓要去县城私下里卖鸡蛋,李凤兰本能的害怕起来:“春晓啊,那可是投机倒把啊,逮住挨炖训是轻的,可能要送到公社去学习呢。”
秦满福不无担心的问:“春晓啊,你爹娘同意你和建业去城里卖鸡蛋吗?”
林春晓一脸恬淡的跟公婆解释:“您二老放心吧,咱们悄眯的做,不会被发现的。如果被发现那肯定也是有人故意告密。我和我三哥先试试,我们对外就说去县里赶集了。如果鸡蛋很顺利的卖出去,确实比在家里卖赚钱,往后我肯定会继续做,如果二妹愿意跟我做,那再好不过了。”
“大嫂,你都不怕,我怕个啥啊,要不明天你也带我去吧?”秦秀英看向林春晓的目光充满了渴望,那双乌溜溜的眼睛亮闪闪的,宛如被仔细清洗过的黑宝石。
林春晓拍了一下秦秀英的胳膊:“二妹,这次我先跟我三哥去试试,如果成功了下次保证带着你。”
过去林春晓还常住秦家的时候,她就跟秦秀英处的好。
秦秀英的为人跟她的声音一样脆生生的。
同时她比老三秦秀梅要懂事。
吃过了晚饭后,林春晓就回了阔别两辈子的那个房间。
她和秦景明的房间在东屋,房间不算大,陈设很简单。
林春晓虽然有日子没在这里住了,但房间里仍旧被收拾的很干净,就好像她从未离开过。
坐在这张硬邦邦的木板床上,林春晓不受控制的思如泉涌,满心波涛。
四年前,她和秦景明在这里度过了几个晚上,不过他们没能突破底线。
那个时候林春晓才十八岁,是个被家人宠坏的娇滴滴的小姑娘,因为她害怕疼,所以秦景明就没非得把她彻底拆封。
不是秦景明不想,是他觉得自己的小媳妇太小太娇。
临别前夜,秦景明曾附在林春晓的耳畔呢喃:“晓晓,下次探亲回来我们就把证领了,那个时候你也长大了,我就可以把你吃掉了。”
林春晓羞怯怯的嗯了一声,算是对秦景明的回应。
谁料,只此一别,就是千山万水,沧海桑田。
林春晓努力的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这才准备洗漱,休息,明天还得早起去县城呢。
次日,天还黑着,林春晓就起来了,她拿上婆家的二十个鸡蛋,然后跟三哥在附近会和。
兄妹俩借还没有坠落的星月之光,腿儿着去往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