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你不离,我不弃(第10页)
魏晋指了指天上那轮大月,笑问道:结果就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陈平安一笑置之。
曹峻冷不丁问道:陈山主,你交个底,我如果早点来剑气长城,到底能不能进避暑行宫
陈平安有些意外,不知道曹峻问这个做什么,想了想,还是以诚待人给出个答案,性子太燥,进不去。
不是曹峻的才智不够,而是那些年避暑行宫主持战局,一切排兵布阵,唯一宗旨,是追求以最小战损换取最大战功,将战事拖得更久,尽可能拖延时日,能多拖一天是一天。如果换成一种势均力敌的战场,以曹峻那种剑走偏锋的性格,多半有所建树,但是相较于林君璧、玄参他们,曹峻肯定还是要逊色不少。
陈平安在返乡后,专门通过魏羡,了解过将种子弟刘洵美、老乡曹峻的性情、以及带兵风格,因为魏羡和曹峻在大骊军中,都曾跟着刘洵美混饭吃,虽然两人都是顶着个随军修士的头衔,但事实上最后都曾各领一营骑军,也算是刘洵美用人不疑了,关于同僚曹峻,魏羡给了个擅长裙里脚的说法,大致意思,褒贬皆有,好听点,是用兵奇险,难听点,就是出招阴损,为了战功,不计代价,当然曹峻自己也会身先士卒。
曹峻问道:在托月山那边,有没有跟飞升境大妖干上
陈平安没搭理曹峻的没话找话,只是取出两壶酒,给魏晋递过去一壶。
曹峻伸出手,陈山主可别厚此薄彼啊。
陈平安一手肘打掉曹峻的手掌,与魏晋问道:听没听说红叶剑宗的那个妖族剑修蕙庭
魏晋点头道:当然,不过好像上次大战期间一直没露面,据说是在山门里边跌境养伤。
陈平安伸出拇指,抹了抹嘴角,笑道:这次被我顺手宰掉了。
魏晋也没多说什么,举起酒壶,与陈平安轻轻磕碰一下。
只有剑气长城的剑修,才知道那个妖族剑修是有多该死。
魏晋笑问道:这趟远游,又‘见好就收’了
陈平安笑了笑,还凑合,顺手牵羊,小有收获。
魏晋打趣道:换成我是托月山大祖,肯定得后悔说过这么句话。
陈平安点头道:必须的。
曹峻有些无奈,真心插不上嘴说不上话。什么红叶剑宗,听都没听过的。至于见好就收,又是什么典故蛮荒大祖与陈平安聊这个做什么
在那云纹王朝的京城,陈平安从道号独步的皇帝叶瀑手中,获得一套护城阵法中枢的剑阵,这套剑阵,十二把袖珍飞剑,如笔搁放在红珊瑚笔架之上。所以其实准确说来,是两件仙兵。
当时叶瀑信心满满,觉得能够坑一把陈平安,只是千算万算,都算不到那个头戴莲花冠穿青纱道袍、却假装自己是隐官的陈道友,不但真的是陈平安,而且身边还跟着一位白玉京三掌教,竟然能够拆解阵法,结果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先前听陆沉说,白玉京五城十二楼之一的琳琅楼楼主,家族子弟的名字当中,大多都带个之字后缀,如果陈平安愿意将这珊瑚笔架割爱,价格可以比真实价值翻一番。
之字后缀。
大泉王朝的边军姚家,姚近之,姚仙之,姚岭之,都带个之字。
至于那位仙簪城老妪,道号琼瓯的飞升境鬼物大妖,她是玄圃的祖师,乌啼的师父,而她的真身竟然是一只蚊子。
她当时被迫留下一把来历不明的麈尾,是当之无愧的上等仙兵品秩,以虫鸟篆铭刻二字,拂尘,再者敢这么取名字的,都不容小觑,比如桐叶洲的桐叶宗,蛮荒天下的大岳青山。
一把拂尘,绯紫色长木柄,三千六百余根材质不明的雪白丝线,衔一枚小金环以缀拂子。
此物被琼瓯得手两千年之久,竟然始终未能被大炼为本命物,且在那阴冥路途,不沾染半点阴煞污秽之气。
再加上三成曳落河水运,以及那份来自明月皓彩的粹然月色。
此行确实收获不小了。
喝过了酒,陈平安起身道:等下你们可能需要撤出城头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