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直男的审美(第3页)
可在挑颜色上又犯难了。
现在的口红,也没个样品给人试色,问售货员,人家爱理不理的说:“都是红色,玫红色和桃红色。”
于向念脑海里想象了一番玫红色和桃红色的区别,感觉两种颜色都不怎么样。
身后的人突然一挤,程景默被挤得胸膛贴在于向念的后背上。
于向念后背一烫,这才反应过来,这里有个参谋呢!
她问程景默,“程景默,你说是玫红色的口红好看还是桃红色的口红好看?”
为了防止程景默说“都好看”,于向念又补了一句,“只准选一种。”
程景默刚到嘴边的“都好看”被生生咽了下去。
他哪懂什么口红啊?!
只能在脑海里回想了一遍玫红色和桃红色各是什么颜色,想了一遍,还是觉得都好看。
可于向念说只准选一种,他又在脑海里筛选了一遍,才说:“玫红色。”
于向念满意的点点头,对售货员说:“给我一只桃红色的。”
她充分相信直男的审美!
程景默这种大直男说玫红色的好看,那选桃红色准没错!
程景默:“···”
什么意思?逗他玩?
于向念拿着口红,乐滋滋的走出了百货店。
刚走到店门口,就将口红拧开,在手腕上涂了涂,看颜色。
这个颜色果然不错,她将手腕伸到程景默面前,“这个颜色好看吧?”
程景默只注意到她的手腕又白又细的,像是轻轻一用力,就会被拧断一样。
此时的程景默,手里拎着三个粮食口袋、一桶油、两匹卷好的布,小杰手里拎着糕点、糖这些轻一点的东西。
于向念从程景默手里拿过布匹和油,“下次买这些重的东西,开着车来买。”
想到要拎着这么多的东西,走到公园门口等车,就累!
程景默说:“你别拎了,我一个人拎的动。”
于向念回:“你都使用童工了却不让我拎,你是想给我搞一个周扒皮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