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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章 家乡(第3页)

    变成了大骊藩王宋睦的泥瓶巷宋集薪,曾经先后坐镇老龙城,南岳山头,大渎陪都,三场战事,宋集薪都始终身在战场第一线,负责居中调度,虽说具体的排兵布阵,有大骊巡狩使苏高山、曹枰这样熟谙战事的武将,可事实上不少的关键事宜,或是一些看似两两皆可之间、实则会影响战局后续走势的事情,就都需要宋睦自己一个人拿主意。

    如果只是个空有虚衔的大骊藩王,只是个不惜性命、撑死了负责稳定军心的藩邸摆设,绝对赢不了大骊边军和宝瓶洲山上修士的尊重。

    "大骊陪都所辖地界,众多藩属国在内,全部的州郡县,只要是借高利贷给所有书院、学塾学子的人,宋集薪下令让各国朝廷、各地官府将这些放贷借钱的,抓起来后,全部剁掉一只手。敢逃,流窜越境,去往别处隐匿起来,罪加一等,两只手就都没了。

    "其实也不算什么小事,只是相较于其它藩邸、陪都的大事,才显得不太起眼。"

    宁姚说道:"确实不太像是宋集薪会做的事情。"

    在她的印象中,宋集薪就是个衣食无忧的公子哥,身边还有个名字、相貌、人品都不咋的的婢女,一个娇气,一个矫情,俩凑一堆,就很般配。

    陈平安笑着解释道:"可能是宋集薪觉得读书人在没钱的时候,就得没钱。在走出学塾之前,没钱就更应该用心读书,每天寒窗苦读,老老实实搏个功名。只是年少学子,或是年轻儒生,难免定力不够,宋集薪就去跟那些有胆子挣这个钱的人算账了。"

    "宋集薪小时候最恨的,其实恰好就是他的衣食无忧,兜里太有钱。这一点,还真不算他矫情,毕竟每天被街坊邻居戳脊梁骨,骂私生子的滋味,搁谁听了,都不好受。"

    "宋集薪那么娇气一人,到了泥瓶巷这么个鸡粪狗屎的地儿,始终不搬走,可能就是因为觉得我跟他差不多,一个是已经没了爹娘,一个是有等于没有,所以住在泥瓶巷,让宋集薪不至于太窝心。"

    陈平安喝完了酒水,将空酒壶放在长凳上,从袖子里倒出些盐水黄豆在一手掌心,朝宁姚那边递过去,宁姚拨了一半过去。

    学了拳,尤其是成为金身境的纯粹武夫之后,陈平安的手脚老茧就都已消退。

    陈平安捻起一粒黄豆,丢入嘴中,鞋子轻轻磕碰鞋子。

    他脚上这双布鞋,是老厨子亲手缝制的,手艺活没的说,比女子针线活更精湛,落魄山上,愿意穿布鞋的,人手有份,至于姜尚真有几双,不好说,尤其姜尚真花了多少神仙钱,就更不好说了。

    其实小暖树缝制的布鞋也有两双,可陈平安舍不得穿,就一直放在方寸物里边。

    陈平安笃定这次带着宁姚回了落魄山,宁姚肯定就也会有了。暖树这个每天最忙碌的小管家,什么事情想不到呢。

    陈平安吃着盐水黄豆,笑眯起眼,眼神温柔,好像瞧见了个粉裙女童,一大早离开了自己宅子,当她独自走在无人处,就会轻轻甩起袖子,脚步轻快,快走到了一处宅子门口,便放慢脚步,拿起一串钥匙,娴熟选中一把,开了门,扫帚,抹布,水瓢,水桶……井井有条,忙碌起来,洒扫庭院,擦拭桌凳,晾晒被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