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都重生了,谁还当你舔狗啊(第3页)
刚走到阳台门口的林阳自然也听到了刘菁放下的狠话,心头不由得冷笑。
你是个什么东西?
老子巴不得你再别搭理老子了。
重活一世的他脑子又没瓦特,自然不可能再去当刘菁这种人的舔狗了。
很快,林阳便是跑到了高三三班的门口。
说来惭愧,林阳根本不记得王思思在哪个班,还是他看了王思思的日记才知道的。
一通跑,也让他有些气喘吁吁。
他的到来也是让高三三班的同学们全都好奇地看向他。
毕竟上高中时候的林阳也算是校园风云人物,虽然学习成绩不算太好,但却是扎市一中篮球队的队长,更是凭借着高挑的个子和清秀的外貌,被评为扎市一中的校草。
当然,最出名的则是他的痴情人设。
高中整整三年,围绕在刘菁的身边,像条卑微的忠犬一般嘘寒问暖。
他的行为卷到扎市一中的情侣分手率居高不下。
毕竟恋爱中的女生张口就是,你看林阳这么帅,还对刘菁这么好,你怎么能这样?
林阳自动忽略那些好奇的目光,一双眼眸在教室里快速地扫荡着。
很快便是在第四组第三排靠左的位置找到了自己魂牵梦萦的人。
少女乌黑的秀发自然垂落,五官精致,皮肤如奶油般白皙,圆润的鹅蛋脸承托的她无比的甜美。
此刻的她正低着脑袋背着英文单词。
阳光穿过窗外的树叶,形成丁达尔效应照在少女的身上,显得无比的柔和。
似乎是感受到了林阳的目光,少女也抬起了脑袋。
在和林阳的目光相撞的瞬间,她微微一愣,下意识的又重新低下了脑袋。
精致修气的耳朵唰的一声变得红彤彤的,煞是可爱。
这一幕的风情美的像是一幅画,安静而又美好,让哪怕是见过许多世面的林阳都下意识的有些心神失守。
以前怎么没有发现王思思这么好看呢?
果然前世的我,脑袋真被大便给糊住了。
有那么一瞬间,林阳真的想冲到王思思面前,告诉她自己喜欢她,想要和她在一起。
但很快,他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倒不是不喜欢王思思了,而是他知道,现在并不是最好的时机。
毕竟现在全校人都知道,自己正在疯狂追求刘菁。
结果一夜之间扭头找王思思告白。
别人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