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阮初絮陆珩之无弹窗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04章 (第2页)

是元天野。

他脖子上依旧挂着那副火红色的头戴式耳机,上身穿着一件复古机车夹克,配上同色系的休闲牛仔,一眼看过去,叛逆不羁却又活力四射。

短暂的视线交替后,他勾着嘴角看着我,笑着说;“初絮姐姐,这就是传说中的有缘千里来相会嘛?”

我哭笑不得:“巧了。”

话刚说完,我的手腕处便传来一阵刺痛,疼的我不由得皱眉。

“你受伤了?”元天野不笨,两步走到我面前,紧张道:“我送你去医院。”

“没事,”我想着逍遥客的事,说:“可以的话,麻烦你帮我检查一下车。”

元天野满脸错愕:“姐姐,车能比人重要?”

“不是……”我不知道如何解释,说:“我等会还有急事。”

“再急也得先去医院,”元天野态度强硬,“车就留给保险公司处理吧。”

他说完便扶住我,大概是怕我疼,动作小心翼翼的。

我试着活动一下腕骨,瞬间,疼痛感再次席卷着我的神经。

应该是扭伤。

“那更得去医院了,”元天野面露急色,“我来叫车。”

一边是刺痛的腕骨,一边是即将开始的画展,短暂的思量后,我拒绝了元天野的提议。

“小伤,”我故作轻松,“没什么大碍。”

正探进车里寻找手机的元天野闻声仰头,瞪着我,说:“姐姐还真是不把自己当回事,我不管,这医院,必须去。”

我捏了捏眉心,一时头大。

小朋友年纪不大,还挺固执。

正准备回绝时,我却注意到了放在元天野副驾上的那张金色鎏金款邀请函。